二十大后首虎、央行副行长范一飞被查!宋希斌、曹广晶被逮捕!
央行副行长范一飞,被查
11月5日上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范一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范一飞 资料图
二十大后首虎
范一飞是党的二十大召开后首个落马的中管干部。
在发布范一飞落马消息之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了题为《不松劲不停步 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的评论文章。除范一飞外,文中还提到了此前10月29日,外逃27年之久的“红通人员”屈健玲被缉捕遣返回国。
评论提到,“打虎”、“拍蝇”、“猎狐”齐发力,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的坚强决心和坚定意志,释放了反腐败斗争一刻不停,永远吹冲锋号的强烈信号。
评论指出,党的二十大对“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全面部署,对“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提出具体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作出的决策部署,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坚决防止领导干部成为利益集团和权势团体的代言人、代理人,坚决治理政商勾连破坏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问题,决不姑息。
担任央行副行长7年
公开履历显示,范一飞现年58岁(1964年生),江苏泰兴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国际经济硕士。
此前长期在建设银行工作直至成为建设银行副行长、党委委员,是位“老建行人”。曾任中国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计财部经理,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资金计划部副主任、财务会计部总经理、计划财务部总经理。2000年2月任中国建设银行行长助理,并于2003年3月至2004年3月间挂职任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此后,范一飞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副行长、党委委员,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2015年1月调任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次月任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至此番在任上被查,担任央行副行长7年。
任职央行副行长期间,范一飞主要分管支付领域,多次公开讲话的内容主要涉足数字人民币、支付监管、金融科技等话题。
落马前两天还出席会议
范一飞落马较为突然,两天前,他还公开出席了会议。据中国人民银行官网信息显示,11月3日上午,人民银行、外汇局召开了有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外汇局党组成员参加的报告会。据《证券时报》报道,范一飞参加了该会议。
曾强调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对支付违规行为零容忍
范一飞曾在央行的一次主题教育调研中强调,各单位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自觉把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以及人民银行党委的决策落实到工作中去。要以有限的人手投身无限的事业,抓住要害、抓住重点,落实好人民关注的工作,解决好人民聚焦的问题,齐抓共管,多措并举,推动支付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此外,范一飞还曾在“2017第六届中国支付清算论坛”论坛上表示要对支付违规行为零容忍。他提到,要借对外开放东风,进一步扎牢政府监管的制度笼子,对支付业务全覆盖,对违规行为零容忍,不管是哪家机构违反监管规定,坚持有反必查、有查必罚、罚必从严,培育敢于监管、勇于出手的监管精神,营造合规光荣、违规受罚的行业文化。
如今看来,颇为讽刺。
今年9月28日,人民银行召开中央巡视整改情况专项巡视集中反馈暨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
会议指出,专项巡视同时也发现,人民银行系统巡视整改工作还不均衡,存在整改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整改措施质效有待提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专项治理不深入不彻底等问题。会议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深刻反思存在的不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抓实抓细整改举措、强化改革政治担当、强化严的氛围,推动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形成整改闭环。
范一飞简历范一飞,男,汉族,1964年出生,江苏泰兴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国际经济硕士。
曾任中国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计财部经理,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资金计划部副主任、财务会计部总经理、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2000年2月任中国建设银行行长助理(2003年3月至2004年3月挂职任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004年8月任中国建设银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
2005年6月任中国建设银行副行长、党委委员
2010年3月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11年11月兼任上海银行董事长)
2015年1月任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
2015年2月任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宋希斌被决定逮捕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宋希斌涉嫌受贿、挪用公款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对宋希斌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宋希斌于1月26日被查;2月18日被罢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同日被撤销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9月29日被双开。
经查,
宋希斌丧失理想信念,政治意识淡漠,对抗组织审查,大搞迷信活动;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违规接受宴请,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利益;
不按要求报告个人去向,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利;
违规收受礼金,搞权色、钱色交易;
宗旨意识淡薄,漠视群众切身利益,不担当、不作为,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威信;
违规干预司法活动;
纪法底线失守,胆大妄为,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
宋希斌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挪用公款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宋希斌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宋希斌简历
宋希斌,男,汉族,1963年4月生,山东蓬莱人,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哈尔滨工程大学产业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毕业,经济学硕士。
1982.07--1985.07 哈尔滨师范专科学校数学系数学专业学习
1985.07--1986.03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第十四中学教师、团委书记
1986.03--1989.07 共青团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委少年部干事、副科级干事(其间: 1986.08--1989.06哈尔滨师范大学教育系教育管理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1989.07--1992.02 共青团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委学校部、少年部副部长
1992.02--1992.09 共青团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委少年部部长
1992.09--1993.02 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少年部副部长、省少工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3.02--1994.12 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少年部部长、省少工委办公室主任
(1992.03--1994.03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在职学习)
1994.12--1998.05 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常委、办公室主任(其间:1997.04--1998.05挂职任黑龙江省绥滨县委副书记)
1998.05--2002.11 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副书记(其间:1999.09--2002.07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在职研究生班党员领导干部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2.11--2005.06 共青团黑龙江省委书记(其间:2003.03--2004.01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5.06--2005.11 黑龙江省政府副秘书长(正厅级)
(2003.09--2005.10哈尔滨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产业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2005.11--2008.02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林管局局长
2008.02--2009.10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委书记、行署专员、林管局局长
2009.10--2010.02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委书记
2010.02--2011.12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1.12--2012.01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委副书记、副市长
2012.01--2018.01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8.01--2018.02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18.02--2019.08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19.08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省总工会主席
2022年1月26日,被查;2月18日,被撤销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9月29日被双开
曹广晶被决定逮捕
湖北省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曹广晶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曹广晶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曹广晶于2月24日被查;3月31日被免去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5月26日辞去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9月29日被双开。
经查,
曹广晶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结交“政治骗子”,搞政治投机,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
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职工录用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搞权色、钱色交易;
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
贪欲膨胀,既想当官又想发财,把手中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曹广晶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曹广晶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曹广晶简历
曹广晶,男,汉族,1964年3月出生,山东邹平人,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8月参加工作,天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
1980.09-1985.08 华东水利学院水港系港口及航道工程专业学习
1985.08-1986.10 中国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筹建处见习
1986.10-1988.09 中国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筹建处工程技术组助理工程师
1988.09-1990.12 河海大学管理工程系水利发电工程专业学习,获硕士学位
1990.12-1993.12 中国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筹建处工程技术处工程师
1993.12-1996.08 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工程技术部技术处副处长
1996.08-1997.03 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工程技术部技术处处长
1997.03-2000.02 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工程建设部厂坝项目部副主任
2000.02-2002.01 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工程建设部副主任兼厂坝项目部主任(其间:2001.03-2002.01在中央党校第17期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2.01-2010.01 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2009.09更名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其间:1999.09-2004.06天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管理与工程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管理学博士学位)
2010.01-2014.03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2010.03任国务院三峡建委副主任)
2014.03-2014.05 湖北省政府党组成员
2014.05湖北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22年2月24日,被查;3月31日被免去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9月29日被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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